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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楼  发表于: 2020-11-27 23:39

[历史大案]74年南京美女护士被奸杀案件:依靠1根阴毛抓住流窜奸杀真凶

[历史大案]74年南京美女护士被奸杀案件:依靠1根阴毛抓住流窜奸杀真凶
      1974年距离某小学不到1站公交车的地方,发生了一起恶性奸杀案。一名妙龄美女护士,被人奸杀。这起案件差点就要成为无头案甚至冤案,最终因1根阴毛得以侦破。
  1974年是文革末期,南京市面上已经恢复了稳定。性格温和的南京人对文革并不热心,也没有出现什么大规模惨烈武斗。然而,1974年6月30日,南京却发生了一起特别恶劣的奸杀案。

  这是一个星期天,下午5点多,下关区卫生防疫站的护士苗芳芳赶来上班了。防疫所的任务是周一到周六分发防疫药物,主要就是老鼠药、灭蝇药、蟑螂药这类,监督各个社区完成卫生防疫任务。白天,各居委会的人会到防疫站一楼和二楼几个房间,领取药物并且签名。本来防疫站不需要人值班,但5月以来南京一些地区发生疫情,市领导经常来各防疫站检查。从5月开始,晚上和周日防疫站也安排1名护士值班,说白了就是看看门而已。

  其实,夜晚和周日防疫站的值班只是个形式。文革时期比较乱,小偷较多,值班时一楼的所有房间和通往二楼的大门都上锁。护士在二楼一个设有床铺的值班室看看书、听听广播、睡睡觉,很轻松的。一般人是无法打开一楼铁门上到2楼,必须在楼下大喊护士的名字,后者才会从里面开门让他们上楼。即便上到二楼,值班室的门一般也是关着的,双重保险。正常来说,即便狂妄之极的歹徒,也不敢在这里作案,除非头被门夹了。这样比较安全,毕竟护士都是女人,年龄都不大。

  周日护士是两班倒,白天由王兰兰值班,从早上6点到晚上6点,晚上则是苗芳芳值班。王兰兰今年刚刚21岁,是个非常漂亮的南京女孩。王兰兰长着一张漂亮的鹅蛋脸,大大的眼睛,长长的睫毛,皮肤很白,身材高挑。同事和邻居都认为,王兰兰是个很单纯的女孩,单纯到有些傻乎乎的。她的父亲是街道的普通干部,母亲曾是护士,后来因病提前退休了。王兰兰是家中独女,上面只有1个哥哥在外地当兵。

  当年甚至今天,很多南京家庭喜欢女孩多过男孩。王兰兰从小就被家人宠爱,没吃过苦。中学毕业后,王兰兰直接进入母亲曾经的工作单位防疫所当护士。在70年代,护士是不错的职业。到了21岁,王兰兰也没接触过社会。她每天接触的人不少,却全部是熟人:居委会的干部。

  至于苗芳芳则是老护士,已经三十多岁,孩子都上中学了。苗芳芳对王兰兰很不错,把她当做小妹妹。觉得年轻女孩晚上值班不安全,苗芳芳主动要求晚上值班,让王兰兰值白班。下午5点多,苗芳芳和往常一样来到防疫站楼下,高喊王兰兰的名字,让她下来开门。谁知道,苗芳芳喊了二三十声,二楼毫无反应。苗芳芳很奇怪:这么早不可能睡觉,这丫头跑哪里去闲逛了?是不是回家去了?

  随后,苗芳芳又大喊了几十声,楼上还是没有反应。一楼通往二楼的是个铁门,没有钥匙是打不开的。无奈下的苗芳芳,骑车去了王兰兰家,距离防疫站不到2公里的居民区。王兰兰母亲一脸茫然:没有啊,兰兰不在家,不是一早上班去了吗?中午1点多,我去防疫站给她送饭,她还坐在哪里看书呢。会不会是去了男朋友小范家?不会吧,两人5月份刚刚大闹了一场,小范还跑到防疫站割腕,这才1个月两人就和好了?

  苗芳芳又骑车赶到2站路外的小范家,就在菜场边上。好不容易才敲开小范家的门,小范满身酒气,双眼通红。小范没好气的说:当然不在了!我很久没见过她了。你又不是不知道,兰兰把我甩了!你现在是干嘛?看我的洋相?苗芳芳见小范喝了酒,也不敢和他争执,转身就走了。不在家不在男朋友家,那王兰兰去了哪儿呢?

  前后跑了1个小时,苗芳芳还是打不开防疫站大门。没有办法,苗芳芳只得去了防疫站副站长老马家,借来了钥匙。好不容易打开一楼铁门,苗芳芳迅速爬上2楼。奇怪的是,2楼王兰兰值班室的大门没有关上,只是虚掩着。苗芳芳推开门,室内没有开灯,隐约看到王兰兰半躺在值班室里屋的床上。

  一瞬间,苗芳芳发现了异常。王兰兰的躺姿很奇怪,只有上半身在床上,下半身却在床外,两条腿耷拉着,双脚垂在地板上。苗芳芳在定睛一看,王兰兰下半身竟然没有穿衣服,米色长裤、花布短裤都被脱到两腿踝部,阴部暴露在外。苗芳芳是中年护士,有一定社会经验,立即意识到出事了。她全身发抖的向前走了几步,随后尖叫了一声,吓得摔倒在地板上。王兰兰被人勒死在床上。她曾经漂亮的鸭蛋脸,现在早已扭曲变形,双目突出,舌头伸在嘴外,极为恐怖,王兰兰气绝多时,尸体已经开始僵硬。

  接到报警后,下关区派出所的民警们立即赶到。现场已经有大量群众围观。这是一个典型的奸杀案现场。王兰兰脖子上勒着一条生锈的铁丝,她就是被铁丝从背后勒死的。王兰兰尸体的上衣被掀到胸部以上,胸罩被扯掉。下身裤子和内裤也都被扯掉。她的臀部靠在床上,双腿都在床外,向外分开。王兰兰阴部有明显的血迹和精液痕迹,地板上也有一小滩精液。随后的法医验尸表明,王兰兰是被勒死后再被人奸尸的。她的处女膜有新鲜的破裂痕迹,阴部上还有几根男人的阴毛,这显然是歹徒留下的。

  民警们让市局的德国警犬闻了闻精液。警犬毫不停顿,立即带着民警们下了楼,绕到楼后面的一堆煤炭前大叫起来。这堆煤炭约有1米多高,上面有明显的踩踏痕迹。煤炭堆上方是2楼的厕所,为了防臭平时窗户都打开着。看来,歹徒是踩着这堆煤炭,攀爬翻上二楼厕所,再从窗户翻入然后行凶的。在屋内,发现了几个带着煤炭的解放鞋印,都很模糊。70年代社会上一半人都穿着解放鞋,鞋印对于破案是没有帮助的。至于凶器铁丝,经过防疫站员工辨认,是门口电线杆上的一截旧铁丝,这就没有什么追踪的意义了。

  糟了,这些证据都没用,案件破不了啦?万幸的是,其他证据却有突破。70年代刑侦技术很落后的,指纹、掌纹就是最为有效的证据。警方对这里提取指纹、掌纹、足印不抱希望。这里是对外开放的防疫站,一天来四五十人也是寻常事。一周下来,防疫站各房间留下的指纹、掌纹恐怕就有几百个。就在民警们抓耳捞腮的时候,却得到一个大喜讯。因下周市领导要来检查,一天前也就是本周六中午,防疫站进行了大扫除,将地板、桌椅甚至厕所门窗全部擦拭过。那么,现场出现的指纹、掌纹就应该是:王兰兰被害之前24小时内留下的。因周六不上班,指纹掌纹主要是周六下午来的人留下的,数量不会太多。

  民警们欣喜之下,对指纹掌纹进行重点侦查。然而,虽只是区区1个下午的痕迹,仍然发现高达32个指纹和足印。痕迹较多,对于案件侦破非常不利,排查需要时间。70年代的南京很少有这种恶性奸杀案,市局和省委都相当重视,特别指明市局刑警老朱负责该案。老朱是个老军人,50年代复原以后就一直从事刑警的工作。他在市局干了20多年刑警,侦破过不少大案要案。看到妙龄女孩被如此残忍奸杀后,老朱站在防疫站楼外,连抽了整整半包烟,心情久久不能平静。

  杀人案,老朱见得多了。仅仅几个月前,老朱刚刚侦破了一起恶性杀死碎尸案。一个男人因爱生恨,杀死背叛自己的前妻,又碎尸后扔到郊外荒山喂野狗。可是,这起案件却让老朱很伤感。王兰兰和老朱的女儿差不多的年龄,如此年轻美貌,却落到这样的下场。王兰兰没有结婚,本来是可以做妻子、做母亲,生几个孩子的,现在却变成了一具扭曲的尸体。

  这起案件,到底是什么性质?为了杀人,还是为了强奸,或者是其他什么?一般女孩被杀,最有可能是就是歹徒试图强奸。这个案件似乎并不是这样。防疫站并非一个适合强奸的地方,时间也不对。根据尸体判断,王兰兰死于下午3点左右。就像上面说的,这个时间点,防疫站大门外的马路上人来人往。防疫站小楼距离大门只有一二十米,只要王兰兰高声喊叫几声,就会立即被路上的人听到。那个年代,人民群众都比较有正义感,爱管闲事,多会赶去查看。强奸犯就算有天大的胆子,也不该选择在大白天在这里作案,这不符合逻辑。会不会是因盗窃或者抢劫,被王兰兰发现,歹徒才临时起意杀人然后顺带奸尸呢?也不太可能。防疫站不是医院,不涉及财物来往,连财务科都没有。区区几间办公室,只有几张桌椅和一些防疫药品。70年代防疫药品,比如老鼠药、蟑螂药均是免费的,不会有人去盗窃,更不可能去抢劫。

  如果说是为了抢劫王兰兰,那需要花费那么大精力翻到2楼入室,还要在大白天作案吗?歹徒完全可以在晚上什么偏僻地方,拦住单身路过的妇女就是了。那么,现在看来,报复杀人的可能性比较大。歹徒目的就是杀人,报复杀死王兰兰,奸尸也是一种报复行为。很快,王兰兰母亲的话,似乎也证实了老朱的想法。

  老朱找到悲痛万分的王兰兰母亲。王兰兰母亲开门见山的说:我女儿肯定是小范害死的。这个畜生,你们快点去抓他,枪毙他。此时,民警老朱已经走访了一些人,知道了小范和王兰兰的一些情况。

  老朱问:小范是王兰兰的男朋友?我听说他们本来要结婚了,后来又突然取消了,怎么回事?

  王兰兰母亲:一言难尽。你们也知道,我女儿比较单纯,之前一直没有谈过恋爱。去年,也就是兰兰20岁的时候,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男朋友,就是小范。小范有27岁了,是市油嘴油泵厂的技术员。小范家庭条件一般,和我们家差不多,父亲是中级干部,母亲是普通职工,也算门当户对。小范这人长得挺不错,像个电影演员,个子高高大大,还很健谈。他们认识后没多久,我女儿就觉得小范很合适,两人感情迅速升温。大半年后,我们和小范父母见了面,双方觉得都还可以,说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,准备今年国庆节就结婚。

  老朱:那怎么又黄了呢?

  王兰兰母亲:大概是五一节,兰兰和小范去拍了合影(用于新房的),开始筹备婚事。当天,两人一起吃饭,小范说有件事情要告诉兰兰。兰兰以为是什么小事,就让他说。谁知道,小范告诉兰兰,他曾经被劳教过一年,原因竟然是猥亵妇女。兰兰很单纯,当时就吓呆了,什么也没说一路哭着回家了。我们听到以后,都觉得很生气。这么大的事,怎么这时候才说呢?这不是骗子吗?想害我们女儿?我们先找到介绍人,大骂了一顿。然后,我们去小范家闹了一通。兰兰他爸还气得砸了东西,打了小范1个耳光。他们家自知理亏,一直说好话,小范也没敢还手。这婚事就黄了。

  老朱:我听说小范为此还自杀过?

  王兰兰母亲:是有这么回事。两人分手以后,小范跑到我们家要见兰兰,被他爸用拖把赶出来。他就跑到防疫站,跪在门口割腕,要兰兰重新和他交往。防疫站的人赶快打电话告诉我。我知道兰兰这孩子心软,怕她再被小范骗。我急忙跑来,臭骂了小范一顿,让他不要做白日美梦了。

  然后,我又让防疫站的干部把他拖到卫生所,缝合了伤口。这事闹的挺大的,兰兰5月上旬每天都哭,不愿意上班,也不愿意见人。一直到了5月下旬,小范很长时间没来胡闹了,兰兰才去上班了。对了,我听门口大妈说,小范自杀未遂以后,天天去小饭店喝酒。有一次他还说:让你不跟我!我让你谁也跟不了!

  姜是老的辣,王兰兰母亲的说法颇有道理。

  王兰兰遇害案,很像是报复杀人。最有动机报复王兰兰的,显然就是小范。于是,老朱他们先去查了一下,发现小范周日上午去小酒馆喝酒,中午以后独自在家睡觉,有作案时间。因出了被人退亲这种事,而小范的父母自觉丢脸,半个月前跑去安徽探望大女儿,一直没回来。周日,家里只有小范一个人,没有其他人。看来,小范有重大作案嫌疑。于是,老朱他们迅速行动,7月11日上午8时在家里将小范抓获,押到派出所。当天老朱他们并没有审问小范,只是提取了血样和十指指纹和掌纹,为的是给他试压。

  与此同时,对于现场痕迹的检测也在紧张的进行中。对于掌纹和指纹的比对,很快有了进展。虽然掌纹指纹高达32个,万幸的是还能够排查。王兰兰是防疫站的护士,来这里的都是街道工作人员,都是有名有姓的熟人。如果王兰兰是隔壁卫生站的护士,来的都是陌生人,就根本无法排查了。指纹只可能是24小时内留下的,出于慎重考虑,派出所将3天内来防疫站拿过药的人,全部提取指纹和掌纹。前后调查了338个街道工作人员,将32枚可疑指纹和掌印中的23个排除了,还剩下9个不明指纹、掌纹。

  这下排查走入死胡同!这么多不明指纹,怎么找出凶手呢?就在民警老朱焦头烂额的时候,防疫站副站长老马突然想起一件事:对了,我们这里1楼有间房子,放了张兵兵球桌。隔壁的小学经常混进来打球。周六下午,他们好像也溜进来过。这些指纹掌纹,可能是这些小孩留下的。小学生不可能奸杀王兰兰,但也需要确认他们指纹以锁定凶手。于是,民警老朱带着部下,去隔壁小学。小学有上千人,排查一下还不吐血?好在当时的学生老实,老师大喇叭广播一下,就有19名学生主动站出来说3天内去过。

  这样一来,又排除了那7个小学生的指纹。由此,只剩下了1个指纹和1个掌纹,都是留在二楼厕所窗户上的。70年代还是文革期间,市局不可避免受到一定冲击。当时鉴定科的主要法医,全部被下放到农村劳动,已经好几年了。现在鉴定科只有2个人,其中1人年初发现患有绝症,目前正在住院。剩下1个女法医,是刚22岁小冯。她今年刚刚入职,毫无经验,水平也不够。民警老朱曾经和女法医小冯聊了聊,发现除了书本上的知识以外,这姑娘基本一窍不通。之前老朱侦破碎尸案时,让小冯去现场检查碎尸。谁知道,小冯看到被野狗撕扯不成样的碎尸时,当场剧烈呕吐。

  在案情分析会上,女法医小冯说:掌纹指纹都很残缺,指纹只有图钉大,掌纹只有蚕豆大。不过,这2个痕迹非常重要。根据在窗户上的位置判断,这可能是有人在攀爬窗户时留下的。正常人对不可能去攀爬2楼有4米多高的窗户,只有歹徒会这样。同时,我还在现场发现大量的足迹,最有价值的是沾有煤炭的2个,也很有可能是歹徒留下的。根据足印判断,歹徒身高在1米8左右,体重较重,身体比较强壮。至于精液也已经提取,化验出来的结果都是B型。

  民警老朱问:王兰兰怎么被杀的?什么时候被杀的?

  女法医小冯回答:根据尸体僵硬程度来看,王兰兰死于下午3点。歹徒在门口电线杆上扯下铁丝,然后绕到防疫站的后面,通过一堆1米多高的煤炭攀爬进2楼厕所窗户,上了2楼。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打开了值班室的门,袭击了王兰兰。周边没有人没听到王兰兰呼救,看来歹徒刚进去,就用铁丝从背后勒住了王兰兰脖子,将她活活勒死。歹徒奸尸后,又从二楼窗户跳下逃走。有了女法医小冯的初步分析,老朱也就有了依据。

  小范被捕后第二天,老朱对他进行提审。让老朱没想到的是,小范并不承认他杀了王兰兰。奇怪的是,老朱审讯了小范2个小时后,没动手打他,他就突然转口承认了。

  小范:是的,是我杀了王兰兰。她不愿意跟我结婚,我气了,就报复他。
  民警老朱:什么?你刚才不说不是你干的吗?
  小范:我是怕枪毙,乱说的。
  民警老朱:你说说你怎么作案的?
  小范:30日中午12点,我在小酒馆喝了酒后,带着醉意又来到防疫站。我知道王兰兰今天值班。我骗她打开了1楼大门,然后又跟着她进了2楼值班室。我求她和我复合结婚,但王兰兰不肯,我们很快吵起来。我一时冲动,就把她推倒在地板上,从前面掐住她的脖子,然后把她强奸了。事后,我怕她告我,就把她掐死了。人是我杀的,我认罪。

  小范这么爽快认罪,大大出乎老朱的预料。这边,痕迹鉴定也有了结果。年轻女法医小冯的结论是:小范的血型是B,符合精液的血型。同时,足印显示歹徒1米8左右,比较强壮。而小范身高1米77,身体很壮实,也很符合。剩下的,就是要对比指纹和掌纹了。这本来应该是鉴定科老刑警老孙的活,然而老孙早已被下放农村劳动。至于年轻女法医小冯,只在警校上过几堂指纹课,这方面经验严重不足。而可疑指纹和掌纹都残缺不全,指纹只有图钉大小,掌纹也不过蚕豆大小。

  这姑娘曾表示没有能力鉴定,要去找权威法医老孙来看。可惜,老孙被下放是政治命令,谁敢让他回来?最终,上面强迫小冯鉴定,小冯只能硬着头皮上。。检测图钉大小的指纹,小冯根本没这种能力,只能放弃。小冯又认为,蚕豆大小的可疑掌纹和小范的掌纹,有6点吻合,根据教科书应属于基本吻合。这件事传的沸沸扬扬,破案的压力很大。现在既然确定了精液、血液的血型一致,掌纹又符合,也就可疑认定小范就是凶手。

  上面不等负责案件的老朱做出结论,就认定案子已经侦破。侦破消息还迅速传了出去,今天内全市都知道了,上到市委书记,下到街头大爷大妈一致痛骂小范禽兽不如。这边,市委、市革委会有关领导都打电话来慰问,案件相关领导都松了一口气。

  民警老朱却觉得不对劲。20年的刑侦经验,让老朱发现案件有很多疑点。首先,老朱不认为小范有杀人犯的气质。经过老朱侧面调查,小范有过案底,不过无论在邻里还是单位的口碑都不错。大家一致都认为小范为人还是比较老实,工作认真,对家人和邻居都不错。他性格平和,乐于助人,不是坏人。至于小范的所谓猥亵妇女案,现在看来也不算什么。

  另外,案件还有很多疑点。小范的口供和现场,有着很大区别。比如小范说是骗开一楼大门,实际上歹徒是翻墙进入二楼的;小范说他是12点杀了王兰兰,实际上王兰兰死于下午3点左右;小范说他是先强奸然后再杀人灭口,实际上王兰兰是先被杀害然后被奸尸的;小范说他是从正面用手掐死了王兰兰,实际上王兰兰是被人从后面用铁丝勒死的。甚至,小范说王兰兰当天穿着白大褂,他强奸时将白大褂和所有衣服都先剥光了,实际上王兰兰死时根本没穿大白褂,而是穿着平时的便装,她的衣服也没有被脱光。那么,显而易见的是:小范既然主动认罪,为什么会在细节上面胡说八道呢?

 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:小范不是凶手,并不知道现场情况,只能胡说一通。即便口供不对,也不见得说小范就不是凶手,也许是小范随口胡说呢。此时,民警老朱却发现一个重要线索。民警老朱的夫人,是南京市的1名知名皮肤病医生,之前,民警曾在现场提取到几根男人的阴毛。开始老朱没有注意阴毛,它没什么特别。一天老朱在家里研究相关的证据照片时,他的夫人无意中的一瞥却有了重大发现。以皮肤病专家的专业眼光,老朱夫人发现阴毛的颜色不对。

  随后,夫人去市局检查了这几根阴毛。在显微镜下,这几根阴毛明显看出是偏白偏黄的黑色,而不是正常黑色。老朱夫人认为,阴毛的主人患有白化病,这是一种比较罕见的遗传病。白化程度较为轻微,这个人从外表上并不容易看出,他自己也许也不知道。这几根阴毛肯定是歹徒留下的,也就是说歹徒患有轻微的白化病。经过老朱夫人诊断,小范没有这种疾病,那么歹徒就不可能是他。

  这个关键证据,救了小范的命。上面已经将小范定为杀人歹徒,开始走司法程序。70年代司法比较松弛,对于这种大案讲究速判速决,也就是被捕后很快起诉审判,之后可能几天后就会被枪决。那么,小范就很危险了,最快一二个月机会被处决。这边,民警老朱认为小范不是凶手,不能滥杀无辜。他向上级反应,找到了主审检察官。这个检察官是非常有人性,并没有将小范拉去做替罪羊,皆大欢喜。在内部会议上,检察官指出小范不是凶手。一些同僚则不认可,认为很多证据尤其是掌纹表明小范就是凶手,这个检察官完全是多事。阴毛的白化病,并不能作为被法律认可的证据。至于口供,也有可能是小范出于某些原因故意乱说的。双方激烈争论,期间检察官还拍了桌子。最终,市局领导觉得事关人命,不能这么草率。

  在多方努力下,市局领导冒着政治危险将在农村到了关键人物,正在劳动改造的鉴定权威法医老王。他们把老王从牛棚里面请出来,带到南京,再次对指纹和掌纹进行鉴定。果然,权威法医老王的话让他们吓了一大跳。法医老王认为,小范不是凶手。虽然掌纹有6点相同,这只是说明掌纹比较接近。相反,小范掌纹和歹徒掌纹有3点重大的区别,根本就不是一个人。之所以做出错误鉴定,是因为年轻女法医小冯缺乏经验。至于指纹虽然只有图钉大小,也是可以鉴定:小范指纹和歹徒指纹完全不同。

  由此,小范的作案嫌疑被排除。8月28日,被捕1个多月的小范被释放回家。他的头,在刀口上转了一圈。回家后,小范对家人坦白,之所以他承认奸杀了王兰兰,一是女友死后他心灰意冷,想和王兰兰一起去死;二是他曾经被劳教过。他知道,对于有明确作案证据的杀人嫌疑犯,警方一定会痛打。小范性格软弱,害怕被毒打刑讯,吓得主动承认。其实,30日小范当天根本没有见过王兰兰,直到第2天才听说她被人奸杀。

  凶手不是小范,那么是谁呢?民警老朱再次对案件进行梳理。现在看来,这个案件的最初判断有问题。报复杀人虽很有可能,然而事实证明:除了小范以外,单纯的王兰兰并没有仇人。那么,剩下比较可能的就是强奸杀人。歹徒的目的并非单纯强奸,而开始就抱着杀人的打算。歹徒违背常理敢于在大白天,又敢在靠近公路不远的防疫站作案,就是打定主意先杀人。歹徒进屋就将王兰兰勒死然后奸尸,也就不怕王兰兰喊叫被人发现。由此可见,歹徒是个非常狠毒的人,可能心理变态。同时,歹徒能够在很短时间攀爬到二楼,短时间内奸杀王兰兰,说明作案手段高超,心理素质稳定。这种人不像是初犯,更像是惯犯,可能有前科。

  案子由此拖了好几个月。一些人私下讥笑民警老朱:装包青天,给自己找麻烦。放了小范容易,我看他到哪里去抓真凶,大海捞针呢。此时,民警老朱却又想到一个可能。歹徒不见得就是南京本地人,有可能是外地人。防疫站副站长老马曾经对他说:防疫站和卫生所都在同一个院子,都距离南京火车西站不远。很多外地人在南京下车后,会因病去卫生所就诊。所以,防疫站和卫生所的院子里,经常看到操各种口音的外地人。老马的说法,让民警老朱打开了思路:会不会是一个外地的流窜犯,下火车后去卫生所看病。他无意中发现美貌的王兰兰,一个人在隔壁值班,由此将她奸杀。

  现在唯一的方法,就是查看本省甚至其他省有前科者的指纹、掌纹。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,在当年甚至可以认为是荒诞不经的。且不谈这要排查多少人,如果歹徒之前没有做过案,或者作案却没有被抓住过,你排查几百万人也毫无意义。只是,此时只能死马当活马医,没有其他办法,先从江苏省查起吧。

  70年代的中国,根本没听说过有电脑这种东西。新建不久的江苏省公安厅指纹档案室,高达27万指纹卡片,全靠肉眼在显微镜下观察比对。法医老王年轻法医小冯,同临时抽调来的3个民警,全部将将铺盖办到了局里,不分昼夜的检查指纹。4个男人还好办,小冯一个20出头大姑娘,没日没夜的扎在局里。他的男朋友都火了,打电话抱怨:你真比局长还忙。见你一次都要隔半个月的。他们平均每个人,要看5万份指纹卡片,工作量大到不敢想象。

  人命关天,不这么样还能怎么办呢!更夸张的是,歹徒的指纹并不全,人为增加了难度。上面见他们太辛苦,又抽掉了十几个民警临时来帮忙。老王他们苦干了整整26个昼夜,才将全部27万份指纹卡片比对完毕,发现其中11份很接近。随后的几天,老王亲自反复比对,终于有了巨大收获。一个叫做钟涛的逃犯 ,指纹和防疫站奸杀案现场指纹完全一致。根据苏州方面的记录,这个钟涛是黑龙江人,案发后第二天7月1日在苏州火车站被捕。

  车站巡逻公安发现钟涛衣着破烂,躺在火车站广场睡觉,就对他进行盘查。见到警察后,钟涛非常紧张,说话自相矛盾。他自称是山西人,但说一口东北方言。苏州公安认为这家伙不像好人,就将他抓到派出所。通过对通缉令比对,苏州警方发现钟涛竟然通缉犯。他曾在2个月前的1974年4月27日,持刀入室试图强奸1个邻居女孩。女孩不从,拼命反抗大叫。邻居们听到呼救声,纷纷赶来救人。钟涛强奸未遂,恼怒之下将女孩几刀刺成重伤,然后跳窗逃走。女孩虽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,但重伤残疾。因此,哈尔滨警方对钟涛颁发了全国通缉令!

  在此案之前,钟涛就已经劣迹斑斑,曾经因为盗窃和打架多次被拘留和劳教。抓住钟涛以后,苏州警方立即和哈尔滨警方联络,将钟涛遣返回原籍。目前,钟涛在哈尔滨市看守所关押,等待判决,很可能会是无期徒刑或者死缓。南京警方立即和哈尔滨方面联络。此时哈尔滨方面主审检察官,也想起了一件奇怪的事。被遣返后,检察官检查钟涛的行李,发现了一本日记。日记里面详细记录了从哈尔滨逃到苏州的过程,到达的城市以及离开的时间。所有内容都用钢笔蓝色字体写成,但南京两个字却被用红笔特别划出来。同时,钟涛还用红笔写到6月30日下午4时05分离开。

  哈尔滨检察官就认为,似乎钟涛在南京做了什么案子。被捕后,南京方面立即赶赴哈尔滨,提取了钟涛的血液、指纹、掌纹、足印等等证据。检测结果表明,钟涛血型为B型,符合歹徒精液的血型。他的指纹和掌纹,同南京防疫站的完全一致。更夸张的是,值班室现场发现带着煤炭的鞋印,那双解放鞋,在钟涛被捕时还穿在脚上。同时,哈尔滨的医院也确诊钟涛,患有遗传性的轻微白化病。他全身毛发包括阴毛为病态的淡黄色,只是不太明显。由此,这个证据可以锁定钟涛对王兰兰实施了奸杀,证据确凿。

  钟涛为什么要奸杀无冤无仇,素不相识的王兰兰呢?理由让人不可思议,无法理解。

  这个变态是这么说的:4月27日,我强奸邻居女孩未遂,捅了她几刀就跑了,不知道她是死是活。我四处躲藏了2个月,过着狗一般的生活。到6月30日到南京的时候,我身上只剩下十几块钱。再往后,我连买火车票都没钱,连吃饭也成问题,没法躲了。而且,住店需要介绍信,我根本没有,只能睡在火车站附近。我连续几次被车站公安盘查,非常危险。当时我又患上了慢性腹泻,没钱看病,人不像人鬼不像鬼。我知道,这样下去迟早是要被捉住。以我的罪行,捉住十有八九是死刑,最起码也是坐一辈子牢。我决定干脆拼了,回老家哈尔滨去。如果我那个邻居女孩死了,就便宜了他,我就自己跳到松花江自杀,省得这样活受罪;如果她没死,我就杀了她然后再自杀。

  钟涛又说:6月30日我在南京火车西站下车以后,腹泻又严重起来。当时我问了路人,知道不远处有个卫生所,就想去买点止泻药。我下午2点多,走到下关区卫生所的小院,发现根本没开门,只能转身离开。就在我走出去的时候,正好和防疫站的一个漂亮的女护士打了个照面。这个女护士长得很像我那个邻居女孩,又比她漂亮多了。她看到我蓬头垢面,很狼狈的样子,忍不住笑了一下。我想到那个邻居女孩,顿时很生气,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。女护士看我这么凶,吃了一惊,赶快走开。此时,我就起了邪念,动了杀机。反正我都准备自杀了,干脆把她奸杀了出出气,也算一辈子没白活。当然,防疫站距离公路只有十几米,只要护士一叫肯定会被人听到,正常人都不会选择在这里作案。我现在烂命一条,怎么可能怕呢,横竖不就是个死吗?我随手捡起门口电线杆上的铁丝,又走了院子,试图顺着楼梯上楼。不过,女护士被我一吓,进去就将防疫站一楼铁门锁了。我不甘心,绕了一圈,发现了一堆煤炭上面有个窗户,大概离地4米多高。我以前经常盗窃,是攀爬的行家,就踩着煤炭钻进了窗户,翻到了二楼厕所。这个女护士似乎也感觉到危险,偷偷的打开房门向楼下张望,看我走了没有。我趁机用力推开门,冲了进去。

  我知道她一定会喊叫,就先用铁丝从背后勒住她的脖子。这个女孩发不出声音,只能奋力挣扎,但哪里是我对手。没几分钟,她就被我勒死了。随后我就脱下她的衣裤,把奸污了。然后,我原路返回逃走。我第一次杀人,也有些害怕,赶快跑到西站,想乘坐火车回哈尔滨。当天没有去哈尔滨的火车票,我又不敢在继续留在南京,就赶快买了一张去苏州的票,先离开再说。谁知道,背得很,刚到苏州就被公安抓了。杀人偿命,我没什么好说的。

  证据确凿,2月钟涛被押回南京受审。1975年4月5日,奸杀恶魔钟涛被押赴刑场枪决。